市人民政府关于裴鹭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裴 鹭同志挂任六盘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六盘水市林业局)副主任(副局长),原挂任六盘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挂职时间至2018年1月止,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7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裴 鹭同志挂任六盘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六盘水市林业局)副主任(副局长),原挂任六盘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挂职时间至2018年1月止,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7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